国家质检总局:7批次防火门不合格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2012年,国家质检总局对学生用品、防火门、稀土氧化物、轮胎式装载机等4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。
防火门共抽查了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等4个省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,主要依据GB12955-2008《防火门》等标准要求,对防火门耐火性能、门扇质量、启闭灵活性、门扇开启力、防火合页耐火性能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,结果有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。
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。